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身居外地,开展居住地管理一直是吸毒人员戒毒治疗服务中的一个“顽疾”所在,也是户籍地社工与居住地社工比较头疼的问题。在工作中,人户分离的服务对象时常会“发生尿检不及时、宣传不到位、服务不清晰”的情况。而作为户籍地管理社工也会出现信息反馈不及时,对象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导致户籍地社工无法获得一手工作资料。下面,我就根据这一现象,分享一下我与异地社工的合作过程。通过两地社工的“联手”,我们不但按时完成了服务对象社戒期间的尿检和帮教工作,更是在规定时间里为服务对象完成了认定戒断工作,并在服务对象遇到困境和挫折时,及时给予对象生活上的帮助。
服务对象蒋某,户籍地现为四川省xx市某地。2018年因吸毒被警方责令社区戒毒。蒋某在收到处理通知后不久就随家人移居上海,导致成都社工无法对她执行社区戒毒管理。介于此,户籍地社工根据工作流程,通过户籍地禁毒办与本区禁毒办取得了联系,并发函要求执行居住地管理。辖区派出所禁毒专职民警在接到相关通知后,与我通过走访服务对象蒋某所居住的社区居委会,了解蒋某的居住情况,在确认蒋某系在辖区租房居住后街镇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执行服务对象异地社区戒毒管理工作。
随后,我与对方社工进行了电话沟通,并明确了职责划分:首先,户籍地社工每月及时与居住地社工进行工作交流,通报分享服务对象的相关情况,如遇服务对象返回户籍地的情况,居住地社工应第一时间通知户籍地社工,户籍地社工做好对象的相关帮教工作;其次,居住地社工每月按时完成服务对象的尿检和帮教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户籍地社工进行反馈,将所属资料拍照上传给户籍地社工。如发生突发情况,居住地社工做好危机介入并通报给户籍地社工。与户籍地社工讨论制度下一步工作计划。即:主体在你、帮教在我、职责共担的方案。
三年来的社区戒毒工作,双方社工通力合作完成了22次尿检,解决了对象一次又一次的生活难题。直到最后戒断时又发生了最后的难题:根据禁毒法规定:吸毒人员三年戒断需要进行毛发抽检,但是对象蒋某不愿在疫情期间去四川进行毛发抽检。而在上海需要民警带领对象去规定的地方进行抽检。但是需要四川开具相关的法律文书才能进行,这样又严重耽误了对象的戒断时间。社工与成都禁毒社工讨论后形成新的方案,由社工为对象蒋某剪头发,全程录音录像发给成都某街道禁毒办。然后把毛发通过顺丰快递发送给成都某街道禁毒办。
至此整整三年社区戒毒工作画上圆满句号,对象也在规定时间内收到了成都市禁毒办的社区戒毒解除书。上海禁毒社工与成都禁毒社工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为以后工作上的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普陀工作站 王锡禹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