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工的服务工作中,有些服务对象会因社工组织的团体活动相识相交。他们中有的人会因理念相合、仗义疏财,而把酒言欢成为密友;也有的人会因见利忘义,相互坑骗,而彼此怨恨成为仇人。前段时间社工就在同一段时间内接到这么一对变成仇人的服务对象抱怨电话:
A:“B这人,太不是东西了,几次出去喝酒都一毛不拔,上次更是拿着我准备买单的钱溜之大吉……要不是看在你社工的面子上,我看他一次打一次……”
B:“A这人,没有良心的,疫情封控期间我给他送了多少东西,一转眼他就到处说我坏话…..要不是看在社工你的面子上,这种人我理都不会理的……”
面对这种各自有理的两位服务对象,社工应该怎么回应呢?
我觉得首先就是强调“社工的面子没那么重要”——社工与服务对象是两个平等的主体,在这段关系中社工的存在是为了帮助案主解决存在的问题或培养个人成长的能力,而不是为了满足社工自己的某种需要。所以要服务对象明白交友时应该是从其自身的需要出发,应该是他对对方的观念、行为产生认同,进而产生进一步结交的想法,而不是为了讨好别人才做出的选择。当双方当事人已经交恶,感觉不适合再做“朋友”时,服务对象也可以遵从其本心考虑要不要再继续交往下去,而不应再顾忌别人的看法而委屈自己。
其次社工应该保持自己的中立。一是,两名服务对象虽然在电话中诉说了很多对方的过错,但是因为他们分别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诉说问题,都带着强烈的情绪,在缺乏佐证的情况下并不一定能还原事情的全貌,所以社工不可为了面子,充大佬,仅凭电话所言就简单的做出谁对谁错的批判。第二,社工的面子不是万能的,当服务对象产生纠纷时,我们也万不可为了粉饰太平,劝服务对象给面子,“和稀泥”似地把事情忽悠过去。
所以面对上述抱怨中的服务对象,社工首先要注意安抚好他们的情绪,避免服务对象在情绪激动下采取伤人等过激行为。其次理清服务对象的诉求——是单纯地找人聊天宣泄,还是希望得对方的经济补偿,或者其他;然后根据服务对象的诉求提供相应的服务。最后,抛开社工的面子,与服务对象分析与对方交往的利弊,引导其对这段“朋友”关系做出新的选择。
宝山工作站 张蔚 供稿